湖北汉川市麻河多村联建集中式农光互补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川市麻河多村联建集中式农光互补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川发改能源[2017]83号和汉川市财政局以汉财采计[2018]1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汉川市麻河镇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约7000万元(装机总容量10.61Mwp)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00日历天,2018年6月15日前所有光伏电站竣工投产并完成并网发电
2.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包括光伏电站前期各项手续办理、勘察设计、土建施工、设备采购、保管、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并网发电申办等“交钥匙”工程。
2.5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该EPC总承包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①、②两种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承装承修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①、②两种业绩:
①设计业绩要求:近5年内累计达到20MWp及以上光伏设计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②施工业绩要求:近5年内累计达到2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总包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的有效期内的查询函。
3.6本施工总承包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佰万元(¥1000000.00元),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至,交纳截止时间必须在开标前到达以下帐户并注明项目名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1月29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联合体协议原件(联合体投标的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院查询函(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