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库伦旗供电公司2018年消防设备维护保养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库伦旗供电公司2018年消防设备维护保养项目已由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库伦旗供电分公司以办公会议的形式批准,招标人为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库伦旗供电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编号: HR-2018-FW-03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库伦旗供电分公司
五、招标内容:消防设备3个系统的维护保养。包括(1)火灾自然报警/消防联动控制系统(2)消火栓系统(3)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六、招标控制价:90,000.00元
七、维护及保养时间:签订合同后经营期限为一年,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开始经营服务。服务开始后需试运行3个月,若达到招标人要求,则继续履行合同;若达不到要求,经招标人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将终止合同并重新进行招标采购。
八、资金来源:自筹。
九、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起至投标截止日期。
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一、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个体经营者,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未被记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消防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二级(含临时二级)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项目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方式为评标时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后审。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方式的报名。
十二、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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