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乌江清水河水电大花水电站、格里桥电站治安保卫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详细信息如下: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标书售价 |
01 |
CHDTDZ137/17-QT-0506 |
大花水电站、格里桥电站治安保卫(2018年)项目 |
如下所述 |
1000元 |
1、招标范围:招标内容为大花水电站、格里桥电站治安保卫(2018年)项目,该项目包括:负责大花水电站、格里桥电站生活区域、大坝管理区域、厂房管理区域治安保卫。大花水站生活办公营地大门设有安全保卫室一处(管理区域约10576.68 平方米)、大坝大门设有安全保卫室一处(管理区域约216672平方米)、厂房大门设有安全保卫室一处(管理区域约9483.79平方米); 格里桥电站生活办公营大门设有安全保卫室一处(管理区域约14032.7平方米)、大坝大门设有安全保卫室一处(管理区域约76045.76平方米)、厂房大门设有安全保卫室一处(管理区域约38707.45平方米)。
2、工期要求:总服务期12个月。
五、工程概况
大花水水电站位于清水河中游,支流独木河河口2100m以下,开阳县与福泉市交界处,电站距贵阳市62km,距开阳县45km,距福泉市25km,距瓮福磷矿35km,是一座以发电为主的水电枢纽,是清水河干流水电梯级开发的第三级。大花水电站属中型水电站枢纽建设项目,装机2×100MW。大花水发电厂为引水式发电厂,枢纽工程由碾压混凝土拱坝,引水建筑物进口为左岸坝身式进水口,引水隧洞布置在左岸,单洞引水,阻抗式调压井,压力钢管以及地面岸边式厂房等主要建筑物组成。
格里桥水电站位于贵州省开阳县与瓮安县交界处,距贵阳108km,在丑岩河至马路小河之间的清水河干流上。其下游接构皮滩尾水,距清水河出口约44km,上游距大花水电站厂房约21km,工程以发电为主。电站装机容量为150MW(2×75MW),枢纽布置由混凝土重力坝、坝身溢流表孔、左岸引水系统和地面厂房组成。
大花水电站、格里桥电站治安保卫(2018年)项目,该项目包括:负责大花水电站、格里桥电站生活区域、大坝管理区域、厂房管理区域治安保卫。大花水电站生活办公营地大门设有安全保卫室一处、大坝大门设有安全保卫室一处、厂房大门设有安全保卫室一处;格里桥电站生活办公营大门设有安全保卫室一处、大坝大门设有安全保卫室一处、厂房大门设有安全保卫室一处。每处保安值班室都设在道路旁边。
六、资金来源:自筹。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4、投标申请人的资信状况(银行信用、商业信誉)和法律诉讼纠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银行信用状况良好,并提供资信证明;
(2)未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也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子公司与招标人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法律纠纷及合同纠纷、缔约纠纷等问题。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备注:各投标单位必须为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1月25日—2018年1月31日17时整。
3、购标时间:2018年1月25日—2018年1月31日17时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