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佛山供电局SF6气体浓度监测装置框架招标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佛山供电局SF6气体浓度监测装置框架招标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29492
1.3.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方式:框架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招标服务单位:佛山供电局
1.10.预计采购金额:105万元
1.11.本项目取评标结果综合排名第一名中标,中标分配比例100%。
1.12.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具体生效时间以框架协议签约日期为准,采购分配时间按框架招标有效时间执行(即框招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仍为采购分配有效期)。如在有效期内上级公司收回佛山供电局的采购权,则该标段或对应明细物资的有效期自动终止。
2.招标范围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1 / SF6气体浓度监测装置 1 200
备注:1. 具体采购量以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实际工程采购量为准,招标方不承诺确切需求。如在有效期间上级公司收回佛山供电局的采购权,则该标段或对应明细物资的有效期自动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型号详见附件《物资清单》。
2.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需求数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或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预中标比例较少的供应商无实际采购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备批量生产或销售、供应报名标的物所必需的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在近三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若近一年内出现过重大问题(以网、省公司、佛山局正式发文暂停投标资格为准),则必须已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或佛山供电局的验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关联企业”),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关联企业同时对同一标段具有报名意愿时,应自行协商参与单位;如未能在报名截止前达成一致意见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关联企业各方报名。
(7)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8)具备一般纳税人的资格,全部供货产品必须提供完整17%增值税专用发票。
专用资格:
(1)注册资本金要求: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若注册资金为外币,招标人采取双节点控制方式,即以报名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或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标明的注册日期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计算,投标人满足任一节点控制方式折算的注册资金要求的,均视为满足招标要求。
(2) 凡属国内生产的产品,只接受产品制造商投标,且在中标后必须由该制造商签订合同;凡属进口产品,仅接受国外进口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最高级别代理商)授权一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招投标活动,且不允许代理商、经销商将其所获授权权限转让给他人。若各方代理商代理同一家制造商并同时对同一标的具有报名意愿时,应自行协商具体的一家参与单位;如未能在报名截止前达成一致意见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同一制造商授予各方代理商的报名。
(3) 须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详见物资清单)。
4.报名要求
(1)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原件两份,一份装订在报名资料里,一份单独递交),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授权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各一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营业执照(含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若营业执照没有注册资本信息或经营范围信息需打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的企业信息)(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详见物资清单)(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6、所投标的物全部的生产证明或代理授权、经销授权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
7、关联企业声明(原件一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8、授权登记表(原件一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2)报名时须带备以下原件用于验证使用:
序号 验证资料 制造商报名 代理商报名 备注
1 营业执照 √ √
2 第三方检验报告 √ √
3 所投标的物全部的生产证明或代理授权、经销授权证明文件 √ √
注:对于需提交验证用的原件,可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证件资料、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网站电子信息确认。
(3)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现场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01月25日至2018年01月31日,每日0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