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湖南华电常德一期2×660MW项目2018-2019年燃料系统及制粉系统维护招标,具体如下: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
CHDTDZ067/16-QT-0301 |
燃料系统维护 |
1010 |
CHDTDZ067/16-QT-0302 |
制粉及干式除渣系统维护 |
510 |
四、 公司概况
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厂址位于常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为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系统。三大主机是由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造,汽轮机型号:N660-25/600/600;发电机型号:QFSN-660-2;锅炉型号:SG-2035/26.15-M6011,锅炉为超超临界参数变压运行直流炉,露天封闭、一次再热、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钢构架、П型布置全悬吊结构。具体设备情况详见各标段技术规范书。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 投标单位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4. 投标单位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平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以上为通用的资质要求,下表为各标段其他特殊要求,所有业绩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复印件及用户单位证明文件等)
序号 |
招标内容 |
入围条件 |
1 |
燃料系统维护 |
1.具有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修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单位应提供公司注册地安全行政部门出具的近三年(2014.1.1-2016.12.31)无安全事故证明; 4.投标人近五年(2013.1.1-2017.12.31)内至少具有1项300MW及以上机组连续2年或2项300MW及以上机组1年类似工程业绩(维护);(合同维护期为一家单位连续两年,而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合同已实施满一年且取得了业主的验收或评价的也视为有效业绩)。 5.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 |
2 |
制粉系统维护 |
1.具有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2.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修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单位应提供公司注册地安全行政部门出具的近三年(2014.1.1-2016.12.31)无安全事故证明; 4.近五年(2013.1.1-2017.12.31)具有至少1项300MW及以上机组中速磨煤机制粉系统连续两年维护检修业绩或2项300MW及以上机组中速磨煤机制粉系统一年维护检修业绩。(合同维护期为一家单位连续两年,而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合同已实施满一年且取得了业主的验收或评价的也视为有效业绩)。 |
请投标单位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时间:2018年1月25至1月31日。
3.购买标书时间:2018年1月25至1月31日17时整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