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滨海高新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轻型多功能除雪车采购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轻型多功能除雪车采购
二、项目编号:招字18-17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投资额为230万元。本次招标范围为采购轻型多功能除雪车10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四、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货。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至少一年的免费上门保修,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7×24小时技术响应,48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2.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车辆公告信息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由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免税公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没有免税公告,需由中标人承担购置税;
4. 所投产品车型须具备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的汽车产品公告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证书),所投产品车型型号必须与公告和证书型号相一致,提供汽车产品公告和CCC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5. 所投产品须通过国家工信部授权的检测机构的检测,提供所投产品完整汽车整车产品定型检验(试验)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1月30日,每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