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附属工程及生产技改节能环保项目建筑安装合格分包商入围招标公告
一、项目简介:
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火力发电厂附属工程及生产技改节能环保项目建筑安装第一阶段:合格分包商入围招标。
二、招标范围:
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火力发电厂附属工程(脱硫、脱硝、除尘、水处理、除灰除渣)或火电机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分包。
有效期:入围合格分包商名单有效期为双方签订服务协议起壹年,期限届满后,根据合格分包商动态管理相关要求,如双方无异议,本协议可延续壹年。若双方或任何一方,欲在本协议有效期期满后终止本协议,应于协议届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无违法、违纪和违约的不良记录,正在履行的项目合同和准备承担的项目,不影响本合同项目的按时完成。
3.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3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近3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4)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近3年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要求:
(1)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业绩要求:
(1)近5年须具有不少于2个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厂主体施工或附属工程(脱硫、脱硝、除尘、水处理、除灰除渣)或火电机组节能技术改造工程的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招标方法:
3.7.1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火力发电厂附属工程及生产技改节能环保项目工程分包采用两阶段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第一阶段对报名参加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保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分包商进行资质、业绩、能力等评审,确定合格分包商入围名单;第二阶段根据具体项目标的内容邀请入围合格分包商作为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经评审确定项目中标候选人。
3.7.2只有进入入围名单才有资格参加后续第二阶段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第二阶段招标时做出具体要求。
3.7.3第二阶段招标,潜在投标人应在5至10天内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标的情况确定。
3.7.4本次合格分包商入围招标第一阶段经评审合格的分包商数量达到11家以上时采取有限数量制(排名1至11名投标人入围);第一阶段经评审合格的分包商数量为11家及以下时采取合格制(评审合格的分包商全部入围)。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