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控室大屏幕升级改造 项目询价公告
浙江国华余姚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拟就“集控室大屏幕升级改造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择优选定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
一、本次询价项目的概况如下:
1、本次询价范围为:
1 )投标方负责原有集控室大屏幕及附属设备拆除;
2 )投标方负责将原有集控室LED屏及附属设备拆除;
3 )投标方应负责集控室大屏幕系统10台拼接屏、控制矩阵及配套设备的供货、安装和调试 ;
4 )投标方应负责集控室LED同步显示屏及配套设施的供货、安装和调试 ;
5 )投标方在中标后及供货时应提交的文件(详见技术规范)。
2、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详见技术规范,以技术规范为准。
3、项目实施地点:浙江国华余姚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本项目开工日期::自2018年4月7日至2018年5月2日(总工期25日)。本询价规定的日期节点,甲方可能会有适当的调整,乙方须服从并配合甲方的调整。
5、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5万元,提供17%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评审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被否决。
- 乙方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乙方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合法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唯一号码),投标人具有完成本标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咨询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3)投标人应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所代理生产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投标人(或投标人和其代理的生产厂家)近3年内无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
4)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应提供所代理生产厂家或其中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5)投标人(或投标人所代理生产厂家)应具有至少三个中国大陆境内300MW及以上发电机组集控室大屏幕安装、调试、运行业绩,且安全运行三年及以上,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6) 神华集团、国华公司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7)2015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无安全生产事故,无质量事故;
8)2015年1月1_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2、本次询价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乙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共同参与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询价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1月25日15:00至2018年1月30日15:00。
2、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标。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30日15时00分,
2、未按询价文件获取途径领购询价文件的,或逾期上传的,或未按时间要求解密的投标文件,甲方不予受理。
办公地址:浙江省余姚市丰山西路588号。
联 系 人:商务 (宋薇0574-62896053)技术(王辉15058040110)纪检(何万里0574-62896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