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予倩路(复兴路-浏阳河路)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答疑及补充说明
各投标
浏阳市予倩路(复兴路-浏阳河路)建设项目设计于2018年1月19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招标信息,现对本项目招标答疑及补充说明如下:
一、对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提问 1 |
1、除省住建厅下属勘察设计协会以外,有些省份省住建厅下属多个设计相关协会,如XX省规划设计协会,XX省设计咨询协会等,请问是否各设计类协会的奖项都计算? 2、由于各省奖项评定标准不一致、发放数量不一致,特别是省级三等奖每年都颁发很多,为给全国各省潜在投标人公平竞争的环境,建议省级奖项计算提出奖项等级要求。 |
答:1、只计算省住建厅下属勘察设计协会奖项。
- 因各省勘察设计奖项评定标准和发放数量不一致情况属实,为了更客
观的反映潜在投标人实力,省级奖项只计算一等奖。
提问 2
招标文件第37页附表3-8中关于投标人和设计负责人获奖情况评分,并未注明是否要求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查验,请予以明确。另外项目负责人获奖情况评分,是否必须提供载有项目负责人名字的获奖证书才算,若不能提供载有项目负责人名字的获奖证书原件,可否通过业主证明明确?
答:未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不计分,项目负责人奖项获奖证书原件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的,应补充提供含有设计负责人名字的施工图批复(审批表)或业主证明材料原件。
提问3
1、隧道专业负责人职称证上的专业为“结构设计”是否满足要求。 2、招标文件64页,投标人商务部分自评分表(基本分77分),但表格中的分数相加为74分,请明确。
答:1、满足要求。
2、投标人商务部分自评分表(基本分74分)。
二、其他补充说明
1、对本项目补充发布:予倩路(复兴路-浏阳河路)交通规划图;予倩路(复兴路-浏阳河路)片区用地规划图;予倩路地形图(1954北京坐标系),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原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缴入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履约保证金专户,
账号,800279607111010,
开户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
修改为:“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缴入指定的履约保证金专户
账户名称: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履约保证金专户
账号:800279607111010
开户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
3、招标文件原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4.4.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擅自退出投标的。
3.4.4.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4.4.3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进行串标,违规违纪行为导致招标无法顺利进行。”
修改为:“3.4.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浏招办发[2014]11号文做相应的处理。
①开标后未撤出投标的。
②中标后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的。
③允许他人以本公司名义投标的。
④串通投标的。
⑤以虚假资料参与投标,骗取中标的。
⑥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⑦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说明与原招标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本项目其他相关内容以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不作修改。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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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092918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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