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绥德至延川高速公路(含清涧至子长高速连接线)桥梁工程对黄河水利委员会延川、子长水文站
水文监测环境影响评价及补救措施论证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陕西省绥德至延川高速公路(含清涧至子长高速连接线)工程项目,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程序,已正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方。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项目的桥梁工程对黄河水利委员会延川、子长水文站水文监测环境影响评价及补救措施论证报告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陕西榆林绥延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陕西省绥德至延川高速公路(含清涧至子长高速连接线)桥梁工程对黄河水利委员会延川、子长水文站水文监测环境影响评价及补救措施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2.2合同段划分:本项目只设置1个合同段。
2.3工程概况:陕西省绥德至延川高速公路(含清涧至子长高速连接线)工程沿线的吴家坪大桥、好坪沟大桥、杨家园则特大桥、阎家沟大桥、杨家沟岔大桥、清涧河7号大桥、清涧河6号大桥、清涧河4号大桥等8座桥梁位于黄河水利委员会延川、子长水文站上下游20公里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桥梁建设可能对延川、子长水文站水文监测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2.4招标内容:委托具备合格条件的技术单位编制《陕西省绥德至延川高速公路(含清涧至子长高速连接线)桥梁工程对黄河水利委员会延川、子长水文站水文监测环境影响评价及补救措施论证报告》,分别分析评价延川、子长水文站上下游20公里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桥梁建设对延川、子长水文站水文监测环境的影响程度及影响范围,提出补救措施和合理的补偿方案,提供经该水文站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陕西省绥德至延川高速公路(含清涧至子长高速连接线)桥梁工程对黄河水利委员会延川、子长水文站水文监测环境影响评价及补救措施论证报告》,为建设单位向对黄委会延川、子长水文站具有管辖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工程建设行政许可申请提供科学依据,并协助甲方办理许可手续。
2.5项目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水文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要求,符合水文行业相关技术规范、规程,其质量和深度应满足省级或市级审批部门的有关要求,编制的报告能够通过对上述两个水文测站有管理权限的流域管理机构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以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审批。
2.6服务周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报告书编写,并上报审查机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
3.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
3.3投标人具有2013年至今承担的水文站水文监测环境影响评价及补救措施论证报告、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或流域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不少于3项。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能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1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9时至12时和14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榆林市定边县英华西路青年创业广场3楼,持经办人身份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加盖原色单位公章)一套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3月6日9时00分。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南五路1868号曲江影视大厦10层。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Sntba.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dlztb.com.cn)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陕西榆林绥延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镇定南街(金阳光小区5号楼4层)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电子信箱:3131981183@qq.com
报名电话:0912-4599105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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