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发动机试验室建设二期项目 ,招标人为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招标人自筹。项目资金已经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国际公开招标。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经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633-184011113022/03
招标项目名称:发动机试验室建设二期项目-发动机排放分析仪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发动机排放分析仪 | 5套 | CO(L) 分析仪:精度 ≤0.2%(50ppm.) ≤1%(5000ppm.)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并已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成功注册。投标人必须提供从201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国内不少于10套类似发动机排放分析仪并成功运行,在用设备使用情况良好,并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的用户清单,用户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用户名、型号、联系人、联系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