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汝阳县地方海事处委托,就汝阳县前坪水库港航安全监管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谈判。
1.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汝阳县前坪水库港航安全监管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
1.2 采购编号:汝公交易【2018】-GC-002号。
政府采购编号:汝政采【2018】004号。
2.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 项目概况:根据汝阳县前坪水库港航基础设施状况及库区建设条件,建设斜坡码头1座(泊位3个),配套建设港航安全管理站房、港区道路、水电供应、污水处理、搜救监控、助导航等设施。购置趸船、搜救艇、巡逻艇,并配置相应的急救、打捞等专业设备。项目总占地面积约90亩,其中后方陆域占地60亩,本次招标为汝阳县前坪水库港航安全监管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
2.2 项目建设地点:汝阳县。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投资金额:80万元。
2.5 勘察设计周期:60日历天。
3. 供应商资质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 供应商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资质累计后满足以上资质即可)
3.4 法定代表人本人谈判报名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谈判报名的,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5 须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采用联合体形式,联合体牵头人需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联合体其他成员只需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记录。
3.6 须提供2013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的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合同原件)至少一份。
4.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18年01月25日08时30分至01月29日每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