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发展战略研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东营市发展战略研究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具体事宜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执行。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东营市发展战略研究项目
本次采购内容为东营市城乡规划局东营市发展战略研究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本项目预算资金为900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城市规划专业高级工程师(正高)职称资格,且必须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
5、所报项目组至少15人(不含项目组负责人),其中至少有5人为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6、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的,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8、本项目共选择三家供应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1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30至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