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2018年车辆驾驶服务业务外包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编号:NMGTTXAM2018-FW6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2018年车辆驾驶服务业务外包公开比选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 采购范围
1.1 采购内容:拟采购2018年车辆驾驶服务业务外包,共需要驾驶员4人。
1.2 预算金额:240000.00元(含税)。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 本项目设置有最高限价。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2应答人须具备业务外包公司必须具有的相应经营许可的营业范围应包含外包等相关业务;外包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技能认证或上岗资格;业务外包公司应具备外包业务组织等相关规章制度;业务外包公司必须依法对外包人员进行用工管理,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支付报酬、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对外包人员进行考勤、考核管理。
2.3注册资本在人民币200万及以上(以上资金不包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
2.4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复印件)。
2.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涉及商业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提供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2.6近三年内在服务中无不良记录、未出现过重大责任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提供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2.7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已签订的同类或类似项目的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1份及以上。
2.8不接受联合体,中选后不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比选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