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大庆热电有限公司氢气集装格所需氢气采购招标
2.2实施地点:大庆热电有限公司
2.3招标范围:氢气集装格所需氢气采购
2.4资金来源:自筹
2.5供 货 期:框架采购。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出具厂家授权委托书及生产厂家相关资质证明。
3.2有关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营业执照。
3.3投标方具有火电机组业绩,提供近三年业绩(合同复印件)。
3.4投标人若是生产商应具有危化品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是经销商需提供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以及货源厂家的危化品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应具备完成本项目危化品(钢瓶装高压氢气)运输的能力。需出具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如委托第三方运输,需出具委托运输协议及承运方的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并要求制定满足招标人供货时间要求的运输方案。
3.6商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财务状况良好,诚信状况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7未发生过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8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投标人不得与组织人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10不属于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等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4.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月26日9:00起至2018年2月1日16:00止, 登陆上传(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从2018年1月26日9:00起至2018年2月2日16:00止可购买招标文件
4.5.2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请耐心等待,待标书到账并经确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5.5招标文件费:10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