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佛山供电局基建配网电力物资到货验收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建设资金为佛山供电局资金,采购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2.2建设规模:对佛山供电局基建配网电力物资到货验收项目进行服务采购。
2.3采购范围: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佛山供电局配网箱柜类、自动化成套设备、线缆和电缆附件共计17种电力物资进行到货验收。本项目到货验收地点为供电局仓库、施工现场或者检测机构实验室,到货验收过程中所发生的运输费、交通费、装卸费等费用均由检测机构承担,甲方不另予以结算。
在委托人向受托人下达到货验收任务后,受托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每次委托的到货验收工作,并向委托人提交到货验收报告纸质版三份与扫描版(PDF文件)、电子版word文件,内容至少包括到货验收的数据结果,到货验收数据与相关标准的差距等,结果是否合格等。若到货验收结果不合格等,受托人应于到货验收工作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提交委托人规定格式的不合格结果报告。(具体物资种类详见附件1)
3. 供应商或服务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国家实验室认可中心(CNAS)认可资质或计量认证资质等质量检测的资质,且证书内容与所参与投标标的物的质量检测范围相关。
4)、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经验。
5)、供应商必须承诺与所参与采购标的相关物资供货商不存在出资、人员的关联关系(提供承诺函,报价文件提供员工社保证明,如无社保证明则需提供其他可以证明检验人员系内部人员,且与其他企业无关的材料,格式自定)。
6)、没有因违反规定被南方电网公司限制参与采购资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供应商廉洁诚信管理的通知》(物资[2017]15 号文),其中限制违法违规供应商投标的条款为: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注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7)、供应商应在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备案。
8)、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请于2018年01月26日至2018年0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