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类型:工程
项目地点:新疆伊宁市经济合作区阿勒泰路3666号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2018年4月至2018年10月,总工期214日历日。
项目概况及规模:伊犁热电(2×330MW)机组#1、#2炉配置的是由兰州电力修造厂设计供货的双室四电场RWD/KFH340-4-2 型静电除尘器,每台除尘器配备由北京沃德信实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制造的2台规格型号为1.6A/72KV的高频硅整流变压器、2台规格型号为1.5A/72KV的工频硅整流变压器、4台规格型号为1.3A/72KV的工频硅整流变压器。本次除尘器提效节能改造采用包含低温省煤器+除尘器本体防腐改造+除尘电源改造(一、二电场更换为可靠高频电源,三、四电场更换为脉冲电源)方案工作,工程采用EPC总承包形式,2018年完成两台机组。达到电除尘出口粉尘含量不大于15mg/Nm3,投标人负责本规范书所涉及到的除明确由招标人负责外的所有工作,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设备结构、性能和制造、系统设计、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试验等方面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二、招标内容
1. 标段名称:伊犁热电厂(2×330MW)#1、#2机组电除尘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
3. 招标范围:除尘器提效节能改造(包含除尘器本体恢复性检修),使除尘器出口粉尘含量不大于15mg/Nm3,同时除尘电源电耗大幅降低。包括设备的功能设计、设备结构、性能和制造、系统设计、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试验等方面要求。
备注:详细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4. 标书款(元):3000
5. 投标保证金(元):300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要求
1.1 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2 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曾骗取中标、串标或严重违约;
1.3 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同类服务中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较大及以上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
1.4 未被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及国投电力公司禁止投标或限制投标的;
1.5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专项资格要求
2.1 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2 2013年1月1日开始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有2台300MW及以上的火电机组除尘器系统(必须包含电源改造)超低排放改造业绩文件(须提供包括合同封面、签字页、范围页、技术协议中性能指标页);
2.3 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2.4 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 拟委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至少1个相似工程项目经理或副经理业绩。
四、招标文件获取事宜
获取方式
1. 获取时间:2018-01-26 15:00——2018-02-02 15:00(北京时间)。
2. 获取途径: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