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机电设备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2018化工公司东昊油气处理厂空氮站成套设备进行 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带量招标。确定中标厂家和价格,确定中标数量。 本次招标主要针对大庆油田化工有限公司东昊分公司油气处理厂氮气系统扩容项目的空氮站成套设备。
2.2 中标结果有效期: 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止。
2.3 交货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1、注册资金5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独立法人。(或等额外币,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汇率中间价计算)。 2、如投标人为空气压缩机的制造商,需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涵盖一般用喷油螺杆空气压缩机;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空气压缩机的制造商针对空氮站成套设备招标的唯一授权,并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涵盖一般用喷油螺杆空气压缩机。(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证书的影印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影印件,授权证书的原件带到现场审核。详见技术规格书3.6要求) 3、招标产品中包含的压力容器,需提供压力容器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D2级及以上的影印件。(投标文件中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D2级及以上的影印件) 4、投标人需提供的招标产品的销售业绩,销售业绩以投标文件中的合同影印件、发票影印件及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影印件为准。(合同、发票及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原件带到现场审核) 5、不接受被相关管理部门处罚,取消其参加大庆油田招标项目投标资格的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