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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建成贵铁路宜宾东站站房及相关工程物资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2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1.招标条件

  1.1新建成贵铁路宜宾东站站房及相关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所需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关于新建成贵铁路宜宾东站站房及相关工程物资采购计划请示的批复》电物管【2018】第012号)意见实施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发布后,因在规定的时间响应投标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现进行二次公告。
1.2招标组织形式
2.项目概况、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新建成贵铁路宜宾东车站站房及相关工程位于四川省宜宾市赵场街道, 包括站房、站台、雨棚、进站天桥、出站地道等工程。站房中心里程为DK143+817m,为线侧式,客流上进下出式,建筑总面积11993㎡,地下局部一层,地上两层,局部有夹层,结构形式为:钻孔灌注桩承台基础、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钢网架金属屋面;站台、雨棚规模为3台7线,设7条到发线(含2条正线),1座450m*12m*1.25m基本站台、2座450m×12m×1.25m岛式中间站台,站台雨棚建筑面积15141㎡,站台雨棚基础结构形式为桩承台基础,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部分雨棚柱地下部分与站台地下通道侧壁共建;钢结构跨线出站天桥2050㎡;地下通道820㎡。项目建设单位:成都铁路局客站建设指挥部;设计单位:悉地(北京)国际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贵铁路宜宾东站站房项目部组织施工。合同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2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6月30日。
2.2 招标采购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物资为成贵铁路宜宾东车站站房及相关工程用热轧光圆(带肋)钢筋,共一个包件,包件物资名称、规格、质量标准、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状态、收货单位以等情况,详见《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件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五年以上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其经销商。生产商为河北钢铁集团:唐钢、邯钢、承钢、宣钢;中国首钢集团、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武钢、鄂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济钢)、莱芜分公司(莱钢);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酒泉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信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钢集团);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冷水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冷钢集团);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陕钢集团陕西龙门钢铁有限公司;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凌钢);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晋城钢铁控股集团、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原铁道部钢材生产商名录内的其他生产商。
3.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通过IS09001质量、IS014001环境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有效。
3.3生产(供应)能力要求:生产商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规定,需具备年产钢筋混凝土用钢: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100万吨生产能力,除生产设备正常检修外,能按计划排产,确保投标物资规格齐全,货源充足;经销商具备年供应5万吨能力。
3.4 财务能力要求: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近二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该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3.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设施齐全,组织机构健全,重视生产过程管控,试验室,试验设施、仪器配备齐全,标定合格、有效,技术(试验)人员数量配备合理;原材料采购渠道正规,质量有保证,进场检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控,能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规格书及现行国家标准;提供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认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投标物资型式检验报告和委托检验报告资料,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能确保资料的可追溯。
3.6 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站房、地铁、市政、房地产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单项目中标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少于三个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
3.7 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站房、地铁、市政、房地产工程合同履约良好,提供单项目中标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少于三个项目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8 其他要求:经销商需提供拟供应投标物资生产商与其签署的协议书,不限定生产商数量,履约期间,资源紧缺时,可任意选择供应指定生产商的产品。
3.9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人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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