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锡林郭勒电业局2018年多城关110千伏变电站10千伏送出、0.4千伏改造、电源工程及水源工程材料和施工招标)由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电业局物资供应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锡林郭勒盟
2、招标内容:
标段号 设备名称 控制价(元)
1 城关110千伏变电站10千伏送出、0.4千伏改造、电源工程施工招标 835900
2 城关110千伏变电站水源工程施工招标 202700
3 城关110千伏变电站10千伏送出、0.4千伏改造、电源工程施工材料 274146
合计 1312746
3、招标编号:ZDYCXM2018-001;
4、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资信好,经济实力强,并能有效地履行合同、持续地提供服务;
2、第一标段: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建造师;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企业注册且均在有效期内,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执业管理的通知》内建建[2014]24号的规定执行】; 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必须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通过年度自查并加盖审验专用章。依据国能综资质【2017】188号文件通知,未被列入2017年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黑名单)。
第二标段:企业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钻井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内蒙古自治区钻井企业机长证书;投标人须经锡林郭勒盟水利局核准备案。
第三标段:投标企业需通过相关认证;相关产品试验报告或产品检测报告;本项目投标企业必须为生产企业或代理企业;本标段的产品需是2017年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资格预审合格企业的产品。
3、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企业严禁投标。
4、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或(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企业需近三年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此类项目供货中无履约劣迹:投标人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
6、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5日~2018年1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