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LSH-2017-WZ-082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2018年防爆平台灯类二级物资框架采购招标项目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吉林石化公司2018年防爆平台灯类二级物资框架采购招标项目。采购防爆平台灯,数量28笔,型号及部分项目的限价详见技术要求。该项目吉林石化公司主管部门已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 采购防爆平台灯,数量28笔;
2.3技术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4交货期: 每批计划以接到计划之日起要求15天内到货,发生不可预见紧急情况随时供货。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分公司仓储中心各相应厂站。
2.6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 12个月。
2.7最高投标限价:2000000 元人民币。
2.8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货到最后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付款方式以电子承兑汇票为主,不接受预付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制造商,同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复印件):(1)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国家颁发该类物资防爆合格证,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检修、维护资格证书。 (3)吉林石化公司将对中标供应商投标内容的真实性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投标书内容不符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根据我公司的年用量,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2017年度中国石化行业至少3家以上对应该类产品业绩,总数至少不低于600个以上。 核实有效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1)有效证明文件形式:有效销售合同或增值税发票; (2)有效证明文件内容:有效证明文件中至少应包括:货物品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质保期为货物验收合格后12个月 6、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照片要求见附件(防爆平台灯类框架采购电子照片相关要求)。 7、每批计划以接到计划之日起要求15天内到货;货到吉林石化分公司仓储中心各相应厂站,如果违反到货要求累计达到两次,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8、本次公开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为200万元。本项目附件中所有采购物资均设有总价和单价限价,如超限价将否决投标。 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 2018-01-26 08:00:00至 截止时间:2018-01-31 23:59:59(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