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Y18-Z304-FW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分公司热电厂新区动力站锅炉烟气环保提标改造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依据该项目基础设计文件,对动力站六台锅炉进行烟气脱硝、脱硫除尘改造,包括:
(1)脱硫除尘系统:在现有炉内喷石灰石脱硫的基础上增设烟气循环流化床脱硫(干法)工艺。在引风机与烟囱之间,增设脱硫除尘装置,采用一炉一塔形式设计(共六套);公用工程系统按6台炉统一设计。
(2)脱硝系统:在现有SNCR基础上,对六台锅炉分别进行低氮燃烧改造、SNCR改造及新增SCR脱硝装置;并对锅炉各系统进行优化和改造。
(3)配套上述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包括相关工艺、配管、设备、建筑、结构、电气、仪表、给排水、采暖通风、总图、消防、环境保护、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等设施的建设。
2.2招标范围
根据基础设计确定的范围和要求,CFB锅炉开/停炉及不同负荷段的全工况烟气排放浓度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要求,即:NOx排放浓度小于50mg/Nm3,SO2排放浓度小于35mg/Nm3,烟尘排放浓度小于10mg/Nm3。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独山子石化公司热电厂新区动力站锅炉烟气环保提标改造项目内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管理等;配合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等;承包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转资资料编制移交、总承包专项总结、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归档,项目施工结束后生产出一套完整的竣工图,竣工验收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4项目工期
2018年3月开工建设,2019年底建成投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投标方须具有410t/h及以上CFB燃煤锅炉干法脱硫超低排放项目的EPC总承包业绩,且通过环保监测及验收。提供合同、验收报告、环保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③投标方须具有410t/h及以上CFB燃煤锅炉SCR脱硝超低排放的EPC总承包业绩,且运行良好。提供合同、验收报告、环保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④与本项目内容相适应的资质和EPC总承包管理能力;
⑤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经理具有同类项目的设计经理岗位业绩,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管理工作。
3.3人员要求:
①投标单位派驻的项目经理、设计经理、采购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各专业工程师近三年必须具有类似项目管理业绩,投标时需提供由业主单位出具的业绩考核证明文件;
②该项目派驻的项目经理、设计经理、采购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各专业工程师不得担任本项目以外的管理工作;
③投标单位派驻的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3年的社保证明文件。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②被责令停业的;③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④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⑤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⑥已列入中石油交易黑名单。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⑧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⑨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