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夏电力二期机组计划检修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地点: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现场
工期:#3机组计划检修时间2018年4月6日至2018年4月27日(检修工期为22天);
#4机组计划检修时间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5月28日(检修工期为22天)。
实际检修时间以国网福建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批准时间为准,本项目实际工期根据甲方通知,开工如有提前或推迟,甲方提前5天给予通知,投标价中应包含因开工提前或推迟而引起的费用增加因素。
工程概况及规模:本招标项目范围为2018年二期#3、#4机组C级检修项目,主要包括#3、#4机组锅炉岛、汽机岛设备检修等项目。具体内容及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内容。
二、招标范围
1. 标段名称:华夏电力二期机组计划检修项目
3.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范围为2018年二期#3、#4机组C级检修,项目主要包括#3、#4机组锅炉岛、汽机岛设备检修等项目。具体内容及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内容。
备注:详细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4. 标书款(元):1000
5. 投标保证金(元):150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曾骗取中标、串标或严重违约;
3.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重大及以上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 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4.未被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及国投电力公司禁止投标或限制投标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电力承修类二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或修理1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2.投标人自2014年1月起必须具有2台次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C级及以上检修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含合同封面页、范围页、签字页等复印件)。投标人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自身的(若为联合体业绩,该投标人需是牵头人)、与项目单位(电厂或其上级单位)直接签订的,不能以母公司、子公司、技术支持方或合作方代替。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获取方式
1. 获取时间: 2018-01-29 10:00:00----2018-02-05 10:00:00(北京时间)
2. 获取途径: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