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由师市发改发[2018]1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疆可克达拉。
2.2建设内容:迎宾水系石桥7座,朱雀湖石桥1座,朱雀湖石亭1座,滨河公园石桥2座,通站水系石桥5座。
2.3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可克达拉市景观(石桥、石亭)项目的方案、初设、施工图设计、及土建施工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独立履行民事责任能力;
3.1.2设计: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3施工: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并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3.1.3.1投标人应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企业近三年在疆内至少完成2项园林绿化工程)
3.1.3.2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且投标人不在异常经营名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
3.1.3.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且必须为进疆备案册中已备案人员),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疆外投标企业需提供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进疆备案册》。
3.2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和中级以上职称(提供注册页及近三个月社会保障缴纳记录),必须具有相关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3.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和中级以上职称(提供注册页及近三个月社会保障缴纳记录),必须具有设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3.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现场施工时要保证、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专职资料员、材料员持证上岗等。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方须具有完善的ISO9000系列(2000版)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联合体投标应按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并出具公证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领取时间: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