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对国投伊犁能源超低排放改造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类型:服务
项目地点:新疆伊宁市经济合作区新华西路以北阿勒泰路以西
项目实施时间:2018年1月至超低排放改造通过环保验收
项目概况及规模:国投伊犁热电(2x33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SCR脱硝改造、除尘提效节能改造、脱硫改造、引风机改造)。监理的工作范围包括: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初步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阶段的设计监理工作及相关服务的监理工作;项目的土建施工、设备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直至环保验收等全过程的监理工作,但不包括设备监造。监理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监理项目范围内的图纸及资料审核、设备材料到货验收、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施工工艺质量监督、工程质检验收、安装调试监督、性能考核试验验收、工程资料及档案管理、竣工验收、环保验收等全过程监理工作。
质量要求:合格。
二、招标内容
1. 招标编号:0645-18ZB0070/01
2. 标段名称:国投伊犁能源超低排放改造监理项目
3. 招标范围:
3.1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初步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阶段的设计监理工作及相关服务(包括项目的汇总、归口、协调、配合及工程设计人员的现场服务等)的监理工作。
3.2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项目的土建施工、设备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直至环保验收等全过程的监理工作,但不包括设备监造。监理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监理项目范围内的图纸及资料审核、设备材料到货验收、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施工工艺质量监督、工程质检验收、安装调试监督、性能考核试验验收、工程资料及档案管理、竣工验收、环保验收等全过程监理工作。
备注:详细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4. 标书款(元):1000
5. 投标保证金(元):30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2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曾骗取中标、串标或严重违约;
1.3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同类服务中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重大及以上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
1.4未被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及国投电力公司禁止投标或限制投标的;
1.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专项资格要求
2.1具有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2近3年(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台套单机容量300MW级及以上新建火力发电项目基建期全过程监理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封面页、范围页、签字页相关资料等);
2.3拟委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近3年(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具有至少1个单机容量300MW级及以上新建火力发电项目基建期全过程监理的工程总监业绩。
四、招标文件获取事宜
(一)获取方式
1. 获取时间:2018-01-26 15:00——2018-02-02 15: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