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东矿区矿井水及煤化工废水处理利用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招标编号:CSIEZB180400503)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宁东矿区矿井水及煤化工废水处理利用项目建设地点为煤化工基地A区西北部的D1地块,在煤化工园区纬二路以北,景观大道以东,雨水泵站以北区域。设计处理能力3000m3/h,其中宁东矿井水量1500m3/h,煤化工园区废水量1500m3/h。
招标范围:根据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完成图纸内容中所有施工内容,其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完成景观微地形、树池、花池、景观灯、厂坪灯(不含路灯)等施工内容;
(2)完成绿化部分微地形、种植土换填、苗木(包括但不限于乔木、灌木、松木、月季、四季玫瑰、草坪等其它植物)种植、喷灌管道安装、标准养护(养护期三年)等施工内容;
(3)绿化管道与地下管道的接口、绿化管道、绿化井室施工;
(4)苗木固定、苗木、草坪冬季维护等
(5)种植土相关检测和化验分析;
(6)不含道路、停车场、混凝土硬化、路牙等施工;
(7)其他委托内容。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3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2018年6月30日(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
项目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基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A.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B.业绩: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3项以上单项工程造价500万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C.主要管理人员资格: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资格证书。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在册职工,提供企业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附网上查询页面或其他查询方式。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6日9:00至2018年2月01日17:30时(北京时间)期间通过(http://.cn)的供应商操作平台(:网上购标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申请通过并付款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胥海娟,电话0951-6971438、6971879)。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标书款交纳必须在供应商操作平台上采用企业网银支付。标书款交纳必须在供应商操作平台上采用企业网银支付。购标申请通过后请于72小时内付款,否则购标申请无效,后果自负。
注:凡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8年3月01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