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LSH-2017-WZ-0778-R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2018年中档工具框架采购招标项目(二次)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已由吉林石化公司主管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中档工具框架物资361笔。
2.2招标范围: 中档工具框架物资361笔。
2.3技术要求: (或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4交货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接到采购订单20日内。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仓储中心
2.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
2.7最高投标限价:500000 元人民币。
2.8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货到最后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付款方式以电子承兑汇票为主,不接受预付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完成本项目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经销商,必须具备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物资准入资格,并提供有效的入网准入证明材料(以“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且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证书(市级或以上);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重大法律纠纷; 4、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5、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近五年没有出现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以及相关货物和服务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没有欺诈、贿赂等违法行为、经营诚信不良行为、重大质量或安全环保问题; 6、须提供近3年(2015-2017年)标的物销售合同或增值税发票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累计金额25万元以上。证明文件需包含:货物品名、规格、数量、最终用户名称、销售时间。同时提供相应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予以拒绝; 7、每月按照工厂实际计划需求60日之内完成供货,需派专人送货与甲方共同验收并办理结算等相关事宜。如遇特殊情况急需物资需一周内到货。到货地点:按要求送达吉林石化公司指定的仓储站或地点。售后服务人员须在2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 8、每月按照工厂实际计划需求60日之内完成供货,需派专人送货与甲方共同验收并办理结算等相关事宜。如遇特殊情况急需物资需一周内到货。到货地点:按要求送达吉林石化公司指定的仓储站或地点。售后服务人员须在2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 9、验收标准执行签订框架协议时所确定的品牌、型号、使用单位技术要求、行业标准、国标等;所供货物必须为原厂正品。如发现假冒物品,采购方将有权中止框架协议;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需提供的资格证明相关材料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满足于资格审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12、本招标项目设最高投标总限价为500000.00元人民币;分项单价限价详见《限价表》,任何高于最高限定单价、最高投标总价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13、须按照《电子照片相关要求》,提供投标标的物的电子照片(详见附件); 14、每个投标人只能选择从三个品牌(得力、东工、绿林)中选择一个品牌投标,不接受投标人以两个及以上品牌的投标; 15、付款条件:当月货到验收合格后,下月付90%货款,剩余10%货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到期后付款。每月付款总额的60%以上为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付款时供货商需开通银行电子承兑); 16、2018年工具框架采购数量为模拟量,实际采购量以每月实际需求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 2018-01-26 08:00:00至 截止时间:2018-01-31 23:59:59(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