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贵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4机组金属监督检验搭架、保温拆除、保温恢复、打磨工程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SDJS-2
2.工程概况:
本工程在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4机组锅炉与汽机。依据《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T438-2016规定,开展#4机组金属监督检验部件搭架、保温拆除、保温恢复、打磨及配合检验等。
招标范围:
本工程对主汽、再热热段125件,炉外管道137件,高温联箱部件19件,受热面1826件,部分主给水、再热冷段112件,紧固件704件,大型铸件16件,其他部件298件进行搭架打磨及配合检验。共计4323件,进行搭架、保温拆除、打磨、保温恢复工作。
投标方应进行现场勘验,在投标文件中依据勘验结果编制切实可行的日进度计划。日进度计划按照24小时施工编制,实行三班三运转。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发票要求为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计划工期:总工期控制在45天完成,从停机前20日起。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
3.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公司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厂机组金属部件搭架打磨工程不少于4个合同业绩,合同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合同签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及签字页复印件;(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1月26日至2018年02月01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