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平陆三期风电场42MW工程项目风电场风机及箱变基础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性质:工程
投标人范围:国内
招标项目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山西省 运城市 平陆县
二、时间安排
标书发售开始时间:2018年01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1日 17:00(北京时间)。
截标时间:2018年02月27日 09:30(北京时间)。
五、公告内容
1、招标内容
1.1项目简介
平陆三门镇风电场三期项目位于山西省运城市平陆县的三门镇周围的山前丘陵区,在东经111°12′~111°22′,北纬34°54′~34°59′之间,边界所含区域总面积约47km2,地形复杂,海拔高度介于600m~1210m。平陆位于山西省最南端,北依中条山,南临黄河,平陆地形复杂,地貌以山地、塬地为主,沟壑发育、沿河滩地较多,气候区域性强。
新能源平陆三期风电场位于平陆县,拟设计安装约20台单机容量为2.1MW的风电机组。风电机组多沿山顶、山脊布置,分布高程在600~1200m之间,属中山地貌。风电场大致分为两大片区——北区和南区,分别布设12台、8台单机容量为2.1MW的风电机组。
1.2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招标范围
新能源平陆三期风电场42MW工程项目新建20台W2100-126m型风力发电机机组的基础和20台箱变基础及9台风力发电机组基础的地基处理(强夯处理),包括:地基强夯处理、土石方开挖及回填、土石方装卸运输、余土处理等全部土石方工程;钢筋混凝土或砌体结构等地基与基础工程。
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1.4工期:
本工程工期 90 日历日。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
2.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资金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4 项目经理:注册一级建造师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ISO18000系列或同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2.7 投标人在近3年内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1)近3年内投标人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投标法律规范的情形,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或被处以限制或禁止在一定地域、业务领域内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处罚,处在调查中或尚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处罚期满除外)。
(3)近3年内,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被授权的投标联系人信息。
4.2 投标人已注册为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需先注册为该平台会员后方可报名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