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2018-03-0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320万元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集成冷站、公安办公楼风冷热泵机组采购投标。
2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徐州市开发区,和平大道以北、汉源大道以西地块内。
3.2 工程规模:投资估算价为约1320万元。
3.3 本工程招标范围:
3.3.1空气源热泵机组(含专用水力模块),供货范围包括:空气源热泵机组及水力模块,水力模块含冷冻水泵、膨胀水箱及水处理装置,不包含安装。
3.3.2集成冷站产品及其附属设备供货、安装与服务。
集成冷站主要设备供货与安装;包括冷水机组、冷冻水泵、冷却水泵、热水循环泵、定压补水装置、补水泵、板式换热器、水处理设备、冷冻站水系统节能控制系统,以及相关集成配套管道、阀门、电缆、电缆桥架、钢结构基础、支吊架等附件;
集成冷站的主要附属设备供货与安装;包括集成冷站水系统范围内的冷却塔、分集水器、相关管道、阀门、变频控制柜及其配件等设备。
冷水机组采用变频离心式冷水机组,循环水泵采用离心清水泵,冷却塔采用方形横流超低噪音冷却塔;空调水系统设置高效节能控制系统,基于实时负荷需求控制运行,并自动优化,可实现冷水机组集中控制、冷冻水、冷却水变流量运行等功能,维持系统在整体能效比最高的工况下运行。
集成冷站现场使用培训和质保售后服务,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检测检验取证等工作。
3.3.2.1集成冷站产品的供货及安装范围 :
3.3.2.1.1集成冷站产品部件供货及安装服务:
主要部件包括:集成冷站产品部件主要包括冷水机组、冷冻水泵、冷却水泵、热水循环泵、定压补水装置、板式换热器、水处理设备、冷冻站水系统节能控制系统(包括冷冻泵、冷却泵、冷却塔的变频控制柜,变频一对一控制),以及相关集成配套管道、阀门、电缆、电缆桥架、钢结构基础、支吊架等附件。相关的服务内容为(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Ø 所有组成集成冷站的设备选型、匹配和采购工作;
Ø 集成冷站的三维仿真设计图纸;
Ø 集成冷站模块工厂集成预制安装;
Ø 集成冷站模块设备内部供配电和控制系统安装及工厂测试工作;
Ø 集成冷站模块需在工厂完成组装、调试,投标人配合招标人在工厂完成初步验收;
Ø 集成冷站模块在工厂组装完毕须模拟设计工况运行,运行工况数据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Ø 集成冷站模块供货、现场安装和系统调试工作。
3.3.2.1.2 集成冷站的附属设备供货和安装服务。
集成冷站的附属设备和服务主要包括集成冷站水系统范围内的冷却塔、分集水器、相关管道、阀门及其配件等设备供货和安装等。具体附属设备及服务内容为(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Ø 负责冷却塔、分集水器、冷冻站内变频控制柜等设备的供货及安装;
Ø 负责集成冷站节能控制系统的所有传感器的供货及安装;
Ø 负责招标范围内的冷却塔周边阀门和管道的供货及安装(冷却塔补水除外);
Ø 电缆之外所有的用电设备及控制柜的供电电缆和桥负责集成冷站模块至分集水器管道、阀门和至外部冷却塔管道、冷媒事故泄放钢管至室外的供货及安装;
负责从集成冷站模块MCC电机控制中心到变频冷却塔、冷却塔供水管路电动阀的供电电缆和桥架供货及安装;负责提供室外温度传感器的控制电缆供货及安装;
Ø 负责除冷水机组、水泵控制柜、冷却塔控制柜进线桥架架供货及安装;
Ø 负责从分集水器接出的冷冻水供回水管道的供货及安装,界面为H-E交11-15轴出机房外墙1m处,冷却塔至冷冻机房的供回水管道、管件、阀门等供货与安装;
Ø 从集成冷站节能控制系统到末端区域压差传感器的控制电缆和桥架套管的供货由机电承包人负责;
Ø 负责冷水机组自动清洗装置的供货及安装;
Ø 机房内设备基础的二次浇注和机房内排水沟的砌筑由机电承包人负责;
Ø 负责机房内设备基础的统一涂刷油漆,颜色设计联络确认:
Ø 负责冷冻站设备和管路的标识标志,具体方式设计联络确定;
3.3.2.1.3负责冷冻站及各单项设备的相关国家地方支付监管部门的各项取证工作,以及到质保期结束以前的复检取证工作。
本项目内所有软件系统均应提供正版软件并含介质。随着工程施工设计的不断深入,业主有权保留对合同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数量进行修改的权利,但这种修改将不致于会造成合同设备价格的重大调整。
3.4 要求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供货安装完毕。
3.5 质量标准:合格。
3.6 质量保证期:质保期三年,其中软件的质量保修期为五年(竣工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之日起)。
4 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5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5.2投标人应为冷水机组设备的专业生产商或生产性集团的销售商(生产性集团销售商须提供与生产商同属一个总公司或集团公司的有效证明文件、生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系统集成商。销售商和集成商须提供离心冷水机组、空气源热泵机组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离心冷水机组和空气源热泵机组须为同一品牌;
5.3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变频离心冷水机组和空气源热泵机组设备生产企业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4.8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5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6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7 投标申请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5.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
5.9.1每台水冷离心式冷水机组均需由生产厂家提供配套的配电柜、控制柜。
5.9.2冷却塔的飘水率≤0.01%。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6.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陆万元整。
开标时间:2018-03-0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320万元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集成冷站、公安办公楼风冷热泵机组采购投标。
2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徐州市开发区,和平大道以北、汉源大道以西地块内。
3.2 工程规模:投资估算价为约1320万元。
3.3 本工程招标范围:
3.3.1空气源热泵机组(含专用水力模块),供货范围包括:空气源热泵机组及水力模块,水力模块含冷冻水泵、膨胀水箱及水处理装置,不包含安装。
3.3.2集成冷站产品及其附属设备供货、安装与服务。
集成冷站主要设备供货与安装;包括冷水机组、冷冻水泵、冷却水泵、热水循环泵、定压补水装置、补水泵、板式换热器、水处理设备、冷冻站水系统节能控制系统,以及相关集成配套管道、阀门、电缆、电缆桥架、钢结构基础、支吊架等附件;
集成冷站的主要附属设备供货与安装;包括集成冷站水系统范围内的冷却塔、分集水器、相关管道、阀门、变频控制柜及其配件等设备。
冷水机组采用变频离心式冷水机组,循环水泵采用离心清水泵,冷却塔采用方形横流超低噪音冷却塔;空调水系统设置高效节能控制系统,基于实时负荷需求控制运行,并自动优化,可实现冷水机组集中控制、冷冻水、冷却水变流量运行等功能,维持系统在整体能效比最高的工况下运行。
集成冷站现场使用培训和质保售后服务,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检测检验取证等工作。
3.3.2.1集成冷站产品的供货及安装范围 :
3.3.2.1.1集成冷站产品部件供货及安装服务:
主要部件包括:集成冷站产品部件主要包括冷水机组、冷冻水泵、冷却水泵、热水循环泵、定压补水装置、板式换热器、水处理设备、冷冻站水系统节能控制系统(包括冷冻泵、冷却泵、冷却塔的变频控制柜,变频一对一控制),以及相关集成配套管道、阀门、电缆、电缆桥架、钢结构基础、支吊架等附件。相关的服务内容为(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Ø 所有组成集成冷站的设备选型、匹配和采购工作;
Ø 集成冷站的三维仿真设计图纸;
Ø 集成冷站模块工厂集成预制安装;
Ø 集成冷站模块设备内部供配电和控制系统安装及工厂测试工作;
Ø 集成冷站模块需在工厂完成组装、调试,投标人配合招标人在工厂完成初步验收;
Ø 集成冷站模块在工厂组装完毕须模拟设计工况运行,运行工况数据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Ø 集成冷站模块供货、现场安装和系统调试工作。
3.3.2.1.2 集成冷站的附属设备供货和安装服务。
集成冷站的附属设备和服务主要包括集成冷站水系统范围内的冷却塔、分集水器、相关管道、阀门及其配件等设备供货和安装等。具体附属设备及服务内容为(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Ø 负责冷却塔、分集水器、冷冻站内变频控制柜等设备的供货及安装;
Ø 负责集成冷站节能控制系统的所有传感器的供货及安装;
Ø 负责招标范围内的冷却塔周边阀门和管道的供货及安装(冷却塔补水除外);
Ø 电缆之外所有的用电设备及控制柜的供电电缆和桥负责集成冷站模块至分集水器管道、阀门和至外部冷却塔管道、冷媒事故泄放钢管至室外的供货及安装;
负责从集成冷站模块MCC电机控制中心到变频冷却塔、冷却塔供水管路电动阀的供电电缆和桥架供货及安装;负责提供室外温度传感器的控制电缆供货及安装;
Ø 负责除冷水机组、水泵控制柜、冷却塔控制柜进线桥架架供货及安装;
Ø 负责从分集水器接出的冷冻水供回水管道的供货及安装,界面为H-E交11-15轴出机房外墙1m处,冷却塔至冷冻机房的供回水管道、管件、阀门等供货与安装;
Ø 从集成冷站节能控制系统到末端区域压差传感器的控制电缆和桥架套管的供货由机电承包人负责;
Ø 负责冷水机组自动清洗装置的供货及安装;
Ø 机房内设备基础的二次浇注和机房内排水沟的砌筑由机电承包人负责;
Ø 负责机房内设备基础的统一涂刷油漆,颜色设计联络确认:
Ø 负责冷冻站设备和管路的标识标志,具体方式设计联络确定;
3.3.2.1.3负责冷冻站及各单项设备的相关国家地方支付监管部门的各项取证工作,以及到质保期结束以前的复检取证工作。
本项目内所有软件系统均应提供正版软件并含介质。随着工程施工设计的不断深入,业主有权保留对合同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数量进行修改的权利,但这种修改将不致于会造成合同设备价格的重大调整。
3.4 要求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供货安装完毕。
3.5 质量标准:合格。
3.6 质量保证期:质保期三年,其中软件的质量保修期为五年(竣工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之日起)。
4 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5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5.2投标人应为冷水机组设备的专业生产商或生产性集团的销售商(生产性集团销售商须提供与生产商同属一个总公司或集团公司的有效证明文件、生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系统集成商。销售商和集成商须提供离心冷水机组、空气源热泵机组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离心冷水机组和空气源热泵机组须为同一品牌;
5.3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变频离心冷水机组和空气源热泵机组设备生产企业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4.8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5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6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7 投标申请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5.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
5.9.1每台水冷离心式冷水机组均需由生产厂家提供配套的配电柜、控制柜。
5.9.2冷却塔的飘水率≤0.01%。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6.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陆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