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现对2018年大修新增常压炉及高温空气预热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包)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规格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 |
备注 |
C1100000096004241001001 |
常压炉 |
1.0 |
台 |
11.5MW |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2018年6月15日前安装完成 |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
C1100000096004241001002 |
高温空气预热器 |
1.0 |
套 |
GBY3000×4410×4614 |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包1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包2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资质,包1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三套(含)以上整体加热炉业绩;包2投标人具有制氢转化炉用高温空气预热器5套(含)以上业绩。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 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投标人必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26日 23时59分00秒至2018年02月05日 23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