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郴州-资兴输气管道工程项目
第二标段:苏仙区、资兴市内线路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的桂阳-郴州-资兴输气管道工程项目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能源【2017】80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湖南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第二标段:苏仙区、资兴市内线路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桂阳-郴州-资兴输气管道工程项目;
2.2标段名称:苏仙区、资兴市内线路施工(第二标段);
2.3建设地点:苏仙区、资兴市内;
2.4工程规模:桂阳-郴州-资兴输气管道工程线路全长80km(其中郴州-桂阳段19km,郴州-资兴段61km),设计压力为6.3MPa,管径为DN406.4,设计输量8.27亿方/年(其中郴州-资兴段设计输量6.17亿方/年,郴州-桂阳段设计输量2.1亿方/年)。沿线河流大型穿越工程1处,河流中型穿越工程4处,铁路穿越5处,等级公路穿越4处;沿线设站场4座(分别为郴州首站、郴州分输站、资兴末站和桂阳末站),普通阀室4座(分别为华塘阀室、马头岭分输阀室、桥口阀室、下渡阀室)。本工程项目共分为六个标段,第一标段:桂阳县、北湖区内线路施工,第二标段:苏仙区、资兴市内线路施工,第三标段:郴州首站及桂阳末站施工,第四标段:郴州分输站及资兴末站施工,第五标段:大中型定向钻穿越,第六标段:铁路穿越施工。
本标段:其中苏仙区、资兴市内线路施工(第二标段)34.5 km;
2.5工期要求:210天(日历日)
2.6质量要求:单位工程合格率100%,安装单位工程优良率90%以上;焊接一次合格率95%以上、防腐补口一次合格率99%以上。
2.7保修要求:按国家规定要求执行。
2.8招标范围:桂阳-郴州-资兴输气管道工程项目(第二标段)苏仙区、资兴市内线路管道施工和通信及阀室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监总局颁发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A1级和GC1级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3.4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5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机电工程或石油石化天然气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级发改部门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8企业没有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取消投标资格;
3.9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中标无效: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参加本段标的投标人若同时参加桂阳-郴州-资兴输气管道工程项目其它标段投标的,须配备不同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重复配置,否则否定其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天17:00时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有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 1 月 29 日至2018年 2 月 5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
6.2招标文件及技术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0 元,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 2 月 27 日09:00时(北京时间,下同),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及未按6.1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开标时间
8.1开标时间为:2018年 2 月 27 日09:00时。
9.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092918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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