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龙矿大恒煤业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设备、往复式给煤机购置二次招标公告
2018-01-29
一、招标条件
1.本次招标项目已被批准招标,资金渠道: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山西龙矿大恒煤业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设备、往复式给煤机购置
3.项目编号:SNZB-LKDH-201810(14-15)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潜在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两个项目中的任一项目报名投标:
序号 |
项目编号 |
物资名称 |
参考型号或技术参数 |
数量 |
交货期 |
1 |
20181014 |
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1套 |
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到货安装调试运行。 |
2 |
20181015 |
往复式给煤机 |
GLW1200/18.5 |
2部 |
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 |
招标文件(公告)中所列品牌、型号仅供参考,皆为说明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投报货物性能及技术要求应不低于参考品牌、型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设备项目(20181014)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且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
(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供应商,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资质、检测、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4)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不少于3项成功运行且与本次投标相同类似的相关业绩;
(5)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7)所安装平台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必须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进行付款;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往复式给煤机项目(20181015)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且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具有保证产品质量的保证体系,投报货物的整机及零部件必须具备国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件且齐全有效(如“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生产许可证”等),证件具体要求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4)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不少于5项成功运行且与本次投标相同类似的相关业绩;
(5)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7)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报名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1月29日起,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