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临颍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施工
2、项目地点:临颍县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工程规模:新建日处理3万吨污水处理厂。
6、招标内容及范围:临颍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构筑物、建筑物、厂区道路、雨污水管道、工艺管道等工程土建施工及安装。
7、工期要求:10个月。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2)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必须在近五年内(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或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提供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打印的《信用中国》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诚信信息当中有部级处罚通报、地方处罚通报的投标单位和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01月29日至2018年02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时需携带资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承诺书、以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打印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信用中国》查询信息等。
4、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以上所需材料在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除外)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要求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单位公章)原件经验证后随即退还。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费用另行收取,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