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JLYT-ZBZX-2018-FW-01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组织部门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为了满足提交控制探明石油地质储量需求,开展8寸半井眼大斜度及水平井取心。按钻井地质设计要求,结合现场实钻情况,依据录井剖面与邻井曲线对比,确定取心层位,起钻、下取心工具,取心钻进、割心、起钻按规范出心,对岩心丈量。项目不涉及甲供材。未办理本项目市场准入的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直接办理本项目吉林油田市场准入证。
招标范围:预计工作量5口井;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施工地点:吉林油区;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单井工期 15日历日;
中标人数量:选取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技术资格要求:
3.1、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具有在中石油、中石化或中海油所属油气田公司大斜度井(井斜角在45°以上)或水平井取心施工2口井的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和相应发票原件的扫描件);
3.2、投标人必须对技术要求*条款进行逐条响应和非*条款进行承诺;
商务资格要求:
3.3、具有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投标截止前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
3.7、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合规评价审查内容及承诺要求,见承诺书;
3.10、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