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警官学院桶(瓶)装水供应服务
三、项目概况
为学院提供桶(瓶)装水供应服务并接受学院监管,供应商自行投资、自行管理、自负盈亏,在学院指定地点提供送货上门服务,由各用水单位或个人直接向供应商结算支付。经统计,学院近两年消耗的桶装水,平均每年为9.8万至11万桶左右。
(一)警官学院桶(瓶)装水供应服务A包:桶(瓶)装饮用天然矿泉水,质量符合国标《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08)》。
(二)警官学院桶(瓶)装水供应服务B包:桶(瓶)装饮用纯净水,质量符合国标《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7324-2003)》。
(三)警官学院桶(瓶)装水供应服务C包:桶(瓶)装饮用矿物质水,质量国标《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和《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2003)》。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发售时间: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2日(08:0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