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款《合同范围》描述为准,人员基本配备16人。服务期限为一年。
本次招标标段如下: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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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182/17-QT-0101 |
厂区消防及保安服务 |
1010 |
6、项目概况
1. 服务地址:杭州华电江东热电有限公司,具体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三丰路218号。
2. 项目概况:杭州华电江东热电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前进工业园区,装机规模为2×48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该区块位于钱塘江南岸,紧临江东新城东侧,是杭州实施城市东扩、跨江发展战略的重要增长极。西至钱江通道,东至九工段直河、北起钱塘江、南至江东大桥快速路。
厂区用地面积约117923平方米 。
七、资金来源
自筹。
八、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8.1投标人具有经政府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委派保安人员均应当持有“保安员上岗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交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所要求的保安服务内容。
8.2在同一家工矿企业或电厂从事安保连续服务不低于2年(自2015年1月1日起算),服务对象不少于2家;具备良好的从业信誉和保安服务经验,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请提供相应合同扫描件);
8.3公司认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公司员工不少于1000人;
8.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已通过ISO9001国际体系质量认证,重质量守信用单位,企业3A级信用证书。
8.5投标人营业执照年审无不良记录,以往保安管理中无行政处罚记录。
8.6投标人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8.7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违约及质量问题;近2年承揽的与招标项目相同(相近)项目中未发现重大的保安服务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挂靠等方式的投标。投标人与招标人及所属单位无任何纠纷。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时间:2018年1月29日至2月2日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月29日至2月2日17:00时整止。
注: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一定要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的购买,否则将不能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