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DCN网络优化改造工程项目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2018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DCN网络优化改造工程项目(比选代理编号:0724-180008N0281)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规模: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20万元(含税价),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实际委托为准。
2.2 比选范围:本期项目集成服务内容针对DCN网老旧且性能不足的核心设备进行替换,同时对整体网络进行优化改造;主要目标增强网络安全防范能力,消除风险隐患,为业务承载提供稳定的保障。
2.3 计划工期:
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乙方完成系统集成服务工作,并进行初验测试的准备;
2)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集成测试及割接工作,系统具备业务开放能力;
3)通过初验后,系统进入试运行,正常情况下试运行期为6个月,在试运行期间如出现重大问题,则试运行期从故障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6个月,还达不到要求时,试运行期继续顺延,一直到系统连续6个月无故障时为止;
4)试运行期结束并通过终验测试后,对工程进行终验。
2.4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2.5 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若“三证合一”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要求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
3.2 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财务要求:参选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须满足以下条件:①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彩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②同时提供的合同关键页必须字迹、印章清晰,若字迹或印章模糊不清,则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5 信誉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7 本次参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同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参选。
3.8 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比选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的参选,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请于2018年1月30至2018年2月5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以下地址购买比选文件。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路322号泰琛大厦B区29楼A。
4.2 现场购买:购买比选文件的单位现场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及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前请联系姚梦奇,联系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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