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重庆市永川区新城开发区兴业大道由中交一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所用花岗石、透水砖、盲道砖等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一公局)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决定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重庆市永川新城区东侧大安--和畅园片区,连接永川新城片区与渝永高速观音寺出入口,起于永川新城片区一环东路与人民大道交叉口,道路自西向东穿越大安和畅园片区,终点接观音寺互通收费站,线路全长7.64km,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60km/h,道路为双向10车道,标准路幅宽度为80m,其中道路红线宽48m,两侧各留16m的控制绿带。工程全线主要结构物为桥梁一座,长294m。预计建安费7.5亿。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石材采购招标分为1个包件,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包件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段落 备注
1 包件1 芝麻灰花岗石 1000*200*120mm 块 14568 兴业大道 20*20mm一棱倒边
2 芝麻灰花岗石 1000*400*150mm 块 14728 20*20mm一棱倒边
3 芝麻灰花岗石 1000*500*150mm 块 16289 50*70mm一棱倒边
4 芝麻灰花岗石 1120*200*120mm 块 2150 不倒边
5 透水砖 300*150*60mm 平方 33660 颜色待定
6 盲道砖 300*300*60mm 块 94834 中黄色
特别说明:
1、花岗石必须按照供货数量提供相应的矿产资源税完税证明。
2、此数量为暂定数量,招标人有权根据施工情况调整数量及规格型号,投标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安排。
2.2.2 本次招标的石材,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2.3本次石材采购招标的供货期预计为2个月。
2.2.4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3投标人须承诺无息垫资不低于三个月,且保证包件1垫资金额不少于中标额20%万。
3.4生产厂家需具备生产所在地地方政府、环保部门等相关单位评估的环评报告及地材生产所需的其它手续。
3.5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4.1发布公告及供应商点击参与报名时间2018年 1 月 27日11:00-2018年 2月 4 日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