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建县昌联灌区改造水利血防工程(第二期)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建区联圩镇。
2.2招标规模:本次招标金额约186.26万元
2.5 招标内容:渠道清淤、土方工程、格宾生态挡墙、草皮护坡等。(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外省贰级)(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6.1 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