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及安装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兴国县境内。
2.2 招标规模:本次采购安装招标金额约32.6万元。
2.3 计划工期:约5个月。
2.4 标段划分: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标:1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兴国县永富水电站机电设备及安装水轮发电机组的拆除、更新改造需要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辅助设备的制造、试验、装配、包装、运输、交货、保险、安装、调试和交接验收以及有关技术服务等。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有效的经营范围具有制造水轮发电机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2) 具有有效的涵盖水轮发电机组产品内容的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拟派驻现场代表(可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具有高级技师或工程师以上职称,以上人员均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
(4) 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二个及以上类似水轮发电机组独立制造业绩(须提供有效类似业绩核查)。
(5)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类似业绩须提供设备采购合同原件、水轮发电机组72小时运行验收合格材料原件。设备采购合同须有合同封面、大签页、设备清单页,否则不视为有效类似业绩;验收合格材料中应有机组开始运行时间说明,没有的应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原件,否则视验收日期为开始运行日期。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采购安装招标文件报名资料费800元/标,售后不退。时间为2018年1月29 日到2018年2月 2 日。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