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白县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经宝市发改投资发(2015)1274号、宝市发改投资发(2015)1315号、宝市发改投资发(2015)131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太白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省补助投资及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太白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太白县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本工程范围为太白县现状城区范围内,太白路、世纪大道、青年路(东大街—世纪大道)、凤鸣路、军民路、滨河东路、新建路-青年北路、夏都花园小区路、种子公司通道、教育园区排水、潘太路过境段、北大街、牛家沟河—滨河西路等,道路及排水管网改造。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2.3 设计周期:60天。
后续服务:从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
2.4 标段划分: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3 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负责人。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报名时所需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2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近三年(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类似工程业绩至少2项(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原色印章一套在太白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住建局二楼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各界导报》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白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
地 址: 宝鸡市金台区宝虢路80号(鹏博财富中心5号楼B座9楼)
联 系 人:崔女士
邮 编: 721000
电 话: 0917-3660369/15319191100
日 期: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