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工程第六批辅机设备采购FJ6-40厂区瓷砖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和脱硝设施。厂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大坝电厂预留的扩建场地。主机设备及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批辅机已完成招标,本次招标为该工程第六批辅机设备的采购招标。工程于2015年11月开工建设,2017年与宁东电源送出工程同步建成投产。
规模:2×66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1)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工程第六批辅机设备采购FJ6-40厂区瓷砖采购招标:
招标范围:本次采购厂区各类瓷砖约11416.698平方米,投标方对产品的完整性负责,供货范围应该完整,供货种类以招标清单及现场情况为主。所有瓷砖颜色均需提供样品供招标方选择。下列清单为招标报价使用清单,具体工程量以现场核实实际用量为准,报价时需包含分类单价及总价。具体供货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三卷 技术规范书”内容为准。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有不良记录;
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的投标。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出具的合法授权代理证明(原件扫描件)。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行贿犯罪情况,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的任意时间,查询期限为近三年,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有效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8、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二)专用资格条件:
1、(01)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工程第六批辅机设备采购FJ6-40厂区瓷砖采购的投标人:
(1) 资质等级要求: 所投产品制造企业的注册资金在10000万元以上(须提供制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自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同类型产品单个合同8000㎡以上的销售业绩。
(3) 特别声明:投标方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未附证明文件的,视为无效业绩),包括无价格的销售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列明货物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列明货物交货期的部分、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其它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技术协议)或用户证明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及供货范围(必须有明确的设备参数)、交货期、合同签订日期。否则该项业绩不被承认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01月30日9:00起至2018年02月19日17:00止。
获取方式:
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2018年01月30日9:00起至2018年02月06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注意事项须,并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后,点击提交审批
2.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3月06日0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