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17年中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项目经宁农综办[2017]10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宁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县级配套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17年中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项目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标段:项目监理;
二标段:蓄水池、主管道、泵房工程;
六标段:渠道工程(余丁乡永兴);
2.3建设地点:中宁县鸣沙镇小盐池滩和余丁乡永兴村。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六个标段。
2.5招标内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要求的所有内容。
2.6计划工期:50日历天,(开工日期:2018年3月2日,竣工日期:2018年4月20日)。
2.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一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宁夏水利厅信用等级证书B级及以上,总监具备水利部颁发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监理的项目总监。
二、三、四、五、六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外地企业须提供宁夏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备案证明),具有宁夏水利厅信用等级证书B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单位需提供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行为方可参与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2日18:00时前(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