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能源石楼二期风电场47.5 MW风电机组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性质:货物
投标人范围:国内
招标项目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山西省 吕梁市 石楼县
招标项目分类:货物 机械、设备类 电机 发电设备
二、时间安排
标书发售开始时间:2018年01月29日 14:00(北京时间)。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18年02月23日 15:00(北京时间)。
截标时间:2018年02月26日 10:00(北京时间)。
1、招标内容
1.1项目简介
石楼龙交二期风电场工程位于山西省吕梁市石楼县龙交乡、郭家山村一带,风电场中心距离吕梁市城区直线距离约55km,区域面积57km2,场区实际可利用面积35km2,风电规划容量50MW。风电场坐标为E111°3′07.26"~111°06′11.34",N36°56′14.15"~37°05′29.47",机位海拔在1630~2020m 之间。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供货范围包括风电机组设备及相关服务、专用工具以及质保期的备品备件和易耗品等部分。
本项目容量为47.5 MW,机位数量19个。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1.4交货时间
在2018年7-10月完成交货。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风力发电机组制造企业。注册资金要求人民币不低于3500万元,或等同金额外币。
2.2、应通过ISO9000系列或同等级别质量体系认证。
2.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投标人应具备按照招标要求短期内及时完成供货的能力。
2.5 投标人应已有风力发电机组生产、供货和运行业绩。
2.6、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的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现场踏勘:
4.1投标人须进行现场踏勘,根据现场实地考察情况,结合招标文件数据资料,慎重选择投标机型,并制订出合理的道路运输方案。未进行现场踏勘而提供的投标方案,招标人有权拒绝。
4.2现场踏勘联系:投标人报名后,由招标人根据报名情况安排现场踏勘时间。
4.3投标人应按时到达项目现场附近招标人指定的公共交通可到达的市县,与招标人会合后,应服从招标人的组织,不得自行踏勘。
4.4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踏勘费用,并对自身员工安全负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被授权的投标联系人信息。
5.2 投标人已注册为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需先注册为该平台会员后方可报名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