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先行建设。随着九台区经济的不断发展,工业园区的建设,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更有效地吸引国内外资金,发展全区的经济。
为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并遵照近年来国务院、财政部等国家部委以及吉林省出台的有关鼓励和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法律政策精神,结合九台区的实际情况,九台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实施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水务一体化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项目实施机构。
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方,现邀请有意向、且符合资格的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水务一体化工程PPP项目
2.2 项目地点:九台经济开发区。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内容为二部分:
①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规模为污水处理量2.5万立方米/日,处理工艺为A2/O,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目前项目已建设完成;
②污水管线。北区新建一座处理规模为4.0万立方米/日的污水提升泵站,南区新建一座处理规模为1.0万立方米/日的污水提升泵站,新建污水污水管线21.61km。
2.4 项目投资: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存量资产)以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确定特许经营权转让对价为5500万元。污水管线新建工程项目(新建资产)动态总投资约12208.32万元。
3.合作模式
3.1 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25年,其水污水处理厂运营期25年;污水管线建设期1年、运营期24年。
3.2 PPP合作模式
(1)污水处理厂部分采用“TOT(转让-运营-移交)”模式,在合作期内进行运营及维护。
(2)污水管线部分采用“DBOT(设计-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在合作期内进行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
(4)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线设施完好、无偿、不设任何担保权益的移交给区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5)上述事项最终以招标文件的具体设定为准。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主体资格
(1)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
(2)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申请人应符合《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 号)中第二条规定:“本指南所称社会资本是指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但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
社会资本为联合体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4】家,各成员均应为独立企业法人;
(2)同一潜在社会资本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联合体,也不能既独立参与申请又组成联合体参与申请;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的权利义务;
(4)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中标后,未经项目实施机构的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变动。
4.2 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现行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从事水务一体化的专业技术力量及管理能力。
4.3 业绩要求
近五(5)年内申请人近五年(从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至少具有类似施工施工经验、具有国内正在运营的处理规模不低于5万吨/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PPP或BOT水务一体化项目经验并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如特许经营协议等。
4.4 财务状况
(1)截至2016年底,申请人企业净资产【2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经审计的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为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满足即可。
(2)申请人近三(3)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并提供近三(3)年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独立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新注册未满一年的企业提供第三方出具的验资报告。若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满足。
(3)申请人的可用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证明不低于人民币【14000】万元,以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或贷款意向函或贷款承诺函等为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满足即可。
4.5 信誉要求
(1)独立法人实体或联合体所有实体成员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因违法、违规受处罚事件和不良市场行为记录。若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满足。
(2)招标人不接受列入政府取消申请记录期间的企业申请。若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满足。
(3)申请人需出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满足。
5.资格预审方法
(1)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应当在北京时间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2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00时至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