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性质:工程
投标人范围:国内
二、时间安排
标书发售时间:2018年01月29日 15:00(北京时间)。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5日 17:30(北京时间)。
截标时间:2018年02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
五、公告内容
1.招标内容
1.1 工程概况
义县刘龙台风电场新建工程(二期)位于辽宁省锦州市义县以西约30km处。地形为海拔高度100~400m的丘陵,场区规划面积为45km2,适宜进行风电项目开发建设,属山地风电场。本工程安装2200kW风力发电机组23台,装机容量为50.6MW。安装23台2200KW维斯塔斯生产的机型为V110-2.2MW的风力发电机组,轮毂高度95m,风轮直径110m,四段塔筒。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安装23台2200KW维斯塔斯生产的机型为V110-2.2MW的风力发电机组,轮毂高度95m,风轮直径110m,四段塔筒,以及风电领域属于约定俗成的吊装工作范围内工作等。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技术规范书。
1.3 进度要求
本项目初步拟定于2018年5月15日完成全部准备工作,于5月5日开始入场准备风机设备卸货,于2018年11月15日完成风机全部安装,工期为总日历天185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总日历天不能改变。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技术规范书。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特种工程(限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资质;
(3)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2.3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资金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4项目经理:注册一级建造师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ISO18000系列或同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2.7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1)近3年内投标人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投标法律规范的情形,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或被处以限制或禁止在一定地域、业务领域内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处罚,处在调查中或尚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处罚期满除外)。
(3)近3年内,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被授权的投标联系人信息,同时上传投标人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证书。
4.2 投标人已注册为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需先注册为该平台会员后方可报名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不含纸质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