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咸宁市财政局的委托,拟就“咸宁市财政局办公楼、住宅区集水倒灌排水项目整治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招标项目的编号,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新建泵站2座(11kw)、围墙和水泵机电设备安装(含水泵、电气设备采购)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5、采购预算:37.47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相应经营范围,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有效;
2、供应商应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安全考核B证。
4、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或档案员的岗位证书及专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合格有效、配备齐全;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编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获取时间:2018年1月29日至2月2日,9:0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