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葛洲坝电站外围设施电梯更换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葛洲坝电站外围设施电梯更换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葛洲坝电站外围设施9部电梯投入使用已近20年,电梯在使用过程中因机械及电气部件老化、磨损、接触不良、温度过高死机等原因造成的缺陷频繁发生。且该电梯型号陈旧已停产,采购配件困难,部分配件只能买到二手产品,在安全可靠性方面无法得到保障。为确保电梯使用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将对9部电梯进行更换。
2.2 招标范围
该工程项目为4栋楼房共计9部旧电梯拆除、新电梯安装及零星土建工程,包括9部垂直电梯及其附属设备的拆除、更换后电梯及附属设备测量、设计、制造及所需材料和部件的采购、成套、工厂试验、包装、保管、运输及保险、安装、调试、试运行、质量保证及相关工作和技术服务,零星土建恢复,通过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的检定、验收,并取得相关证书、完成注册登记手续、直至电梯具备正式投入运行的条件,并移交给甲方的全部工作,两年质保。电梯在服役期间,终身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及零部件的有偿供应。
本次采购的电梯设备明细及主要技术参数如下(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和第六章技术规范):
楼房序号 |
电梯台数 |
额定载重量(kg) |
提升高度(m) |
额定速度(m/s) |
层站数及停层站数 |
1 |
2 |
1000 |
约55 |
1.75 |
1台:19/19层/站,-1~18; 1台:18/18层/站,1~18 |
2 |
2 |
1000 |
约58 |
1.75 |
20/20层/站,1~20 |
3 |
2 |
1000 |
约70 |
1.75 |
24/24层/站,1~24 |
4 |
3 |
2台:1000kg 1台:800kg |
2台约87 1台约96 |
1.75 |
2台:23/22层/站1、2、3、4、6~23(2、3、4层电梯门不开放使用) 1台:25/25层站,-2~23 |
2.3 交货时间
2.3.1设备制造工期
承包人制造与供货的设备完成出厂验收并运抵项目现场的时间,须满足由承包人提出、经甲方审查确认的设备制造进度计划,并符合工期的要求。
2.3.2设备安装、调试工期
(1)为减小对大楼日常使用的影响,每栋楼的电梯不可全部同时更换施工,9部垂直电梯更换分步实施:2018年6月底,完成4台电梯的更换,包含旧电梯拆除,新电梯安装,零星土建恢复;通过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的检定、验收,并取得相关证书、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并移交甲方;
2018年11月,完成剩余5台电梯的更换,包含旧电梯拆除,新电梯安装,零星土建恢复;通过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的检定、验收,并取得相关证书、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并移交甲方;
具体施工顺序由承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施工组织中详细说明。
(2)每部垂直电梯质保期均为2年,从完成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验收合格后取证之日次日起算。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1)电梯制造商应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A级);
2)电梯制造商或其委托的电梯安装单位应具备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乘客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两项均为B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投标人2015-2016年财务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电梯制造商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电梯供货业绩;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其它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电梯制造商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 接受 代理商的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获得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电梯,电梯制造商仅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3.5 投标人如为电梯制造商,则电梯安装允许分包,若分包须提供投标人与安装单位的分包协议(或分包意向书)及分包人资质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7年 11月28日 9时整至2017年12 月5日 24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