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工程热网站吊车梁、降噪墙钢结构、天然气管钢结构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述
华能北京热电厂新建燃气热电机组项目在电厂预留的扩建场地上扩建一套F级“二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6台116MW燃气热水锅炉。本期工程联合循环供热机组采用2台东方/三菱M701F5型燃机组成的一套“二拖一”联合循环供热机组,由东方电气配套生产和供货,装机发电容量为998MW,最大供热能力为1×773MW。
2.招标范围及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内容包含电厂三期工程补充安装电气综合楼单轨吊吊车梁安装4根,#9#10机组综合管架增加封闭柱两处,#9炉降噪墙7.86m*14.2m*1m钢结构安装一处,#10炉降噪墙28.2m*18.4m*1.2m钢结构安装一处,厂内热网管道钢结构原有部分管架拆除,并按照设计安装新管架,天然气管道部分钢结构管架安装,天然气管道钢结构按设计包含土建施工项目。
工期要求:拟定总工期30天(具体进场、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对本项目详细描述和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相关章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年检合格。
3.2投标人为资质要求为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并具有类似业绩。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3.5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6投标人不得处于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有不良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8年1月29日17:00起至2018年2月6日17:00止,